为进一步净化招生环境,规范民办高校招生行为,河北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,就有关事项提出要求,明确提出,严禁省内民办高校以“计划外”“预科班”的名义招收学历教育学生,凡未经省级考试招生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,一律不得招入学校。
近年来,少部分民办高校在招生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、招生简章不备案、委托中介招生、招收“预科班”等问题。为此,河北提出明确要求,各民办高校要严格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度,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一律不得发布。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含糊其词或夸大其词,不得擅自改变办学层次与类型,不得有虚假承诺的内容。
河北明确,严禁各校以“计划外”“预科班”的名义招收学历教育学生,凡未经省级考试招生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,一律不得招入学校。禁止组织在校学生参与招生工作,不得将招生任务与教师福利待遇挂钩。不得提前在外省招揽生源,违规为外省学生办理河北省居住证。